尊敬的律师先生您好,我父亲在去年因为迷恋起彩票在受人诱惑下玩起了
彩票缩水,于是开始在某人处买起了彩票缩水,开始给了现金后来某人为
了引诱我父亲在他那里继续购买所以承诺可以不用拿现金购买,就这样由
于执迷不悟累计欠了某人人民币7900元,后来在某人的胁迫下打了张欠
条,可惜欠条中没有注明是因为什么原因欠下的债,并注明在2008年年末
付清,至今一直没有环钱,某人于2009年2月17日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
法院下了传票限15日做出答辩,可是我父亲没有偿还能力而且没有个人财
产(房子,存款)我父母是离婚的父亲至今一个人,而且我被判给了我母
亲,我今年20岁没有结婚没工作所以我也没有偿还能力,请问这种情况法
院会如何裁决,我父亲会承担什么样的后果,而现在我们应该怎样做,由
于当时买彩票时并没有留下任何证据证明此借据的借款原因,所以现在也
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,明知道自己被骗了可是却只能尺哑巴亏。并且还吃
上了官司,祈求律师先生指点~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