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问题是这样的:我是株洲人在湖南益阳的一家公司工作年满两年了,我
的合同期是到2010年元月20号结束.由于经济危机,公司决定解雇一部分员
工.我也在名内.我是在2008年3月19号生的小孩至今是在哺乳期内.因为公
司说是按劳动法赔我,我就同意了,我想请问一下,公司该如何赔偿我?
2>工作两年了,公司一直没帮我买社保,特别是生育保险也没有.在这方面
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赔偿,如果可以该怎么办?
3>生育保险金等于产假工资吗? 是不是发了产假工资就没有生育保险金
了?
谢谢你帮忙啦 回家专程谢 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