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律师您好:
我是一位受害人的亲属,对造成的事情无法解决,特向您咨询,请给
予解答。
事情是这样的,我舅舅唐德章是湖南新邵县大新乡中南村人,在广州
白云区人和镇开一家饭店,在2007年10月3号那天下午有骑摩托车送一顾
客回家,在送完顾客后回家时,在人和镇方华路西城村口(十字路口)遭
到车祸,当交警起到时,肇事车已经逃跑,而唐德章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
才进的医院,在当天晚上零晨三点由于伤势过重而死亡。
通过交警部门调查,开始说是一辆面的车撞的,肇事人也抓到了,可
是第二天又说是一摩托车撞的,人没有抓到,说一直在调查当中,一直没
有结果。
然而在肇事现场的十字路口,设有摄相头。可是当我们说有摄相头为
什么还拍不到肇事现场时,交警说这个摄相头五年前就坏了。
出了这事后,唐德章的医药费,殡仪馆的停尸费,火化费等还有一系
列的费用就花了近三万,可是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。
针对这一案件,请问何律师,如果交警部门一直抓不到肇事人,还有
什么办法和法律能行到赔偿吗?
一位急需要得到帮助的人
谢祚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