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律师,您好~!!我有个问题急于得到您的解答。
省汽车行业协会与汽车商会(汽车经销商联盟)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
“汽车销售顾问”但做为被推荐人的毕业生必需参加一个有偿的职前培
训,并交纳1500元培训费,结业后通过考核 颁发资格证,此证件据协会
人员说只在汽车商会会员(加盟的各个汽车经销商和4S店)之中受到认
可。再推荐相关工作,但不保证就业(理由是双向选择)!请问这种培训
合法合理吗?
如果毕业生顺利通过培训后,领取了资格证书,但是由于未知因素导致
得不到相关工作岗位的话(本人认为这个环节不确定因素很大,比如对方
可以以任何理由不接收你),这些交纳了培训费并通过了培训的择业者,
应该向什么部门追讨其在经济和其他方面(如耽误了找其他工作或学习的
时间等)的损失能?还是说根本就没有追讨了权利?
谢谢您的关注和解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