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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向前律师
所在城市:
湖南省-株洲市
执业证号:
180298120005
执业事务所:
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
地址:
株洲市天元区天伦西路86号株洲市总工会院内
邮箱:
lawyerhe@163.com
咨询电话:
0731—2252818180733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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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律师: 您好! 我是常德市皂市水库库区移民,因为政府兴建水利工程,我们不得不外 迁。经迁居地镇人大主席的介绍,我买了一栋两层四间的房子,落户在镇 效的一个村上。买房前我提出如过户费由我出的话我就不买了,但该人大 主席说由政府办理,在我的要求下,我们签了一份私人协议,上面写明: 房产证/国土使用证均由政府负责办理,不再向买方要钱。但后来村委会 在办理国土证时才知道要交一万多元,并说国家拨的款不够,所以被压在 了那里,至今几个月了也未给我办下来。 我访问了一下地税局的网站,发现政府下的文件里规定,过户费的大部分 都应由买方出。 在此,我想向您咨询一下:我和那位人大代表所签的协议是否有效?我的 房屋过户费到底该谁交? 谢谢!
2006/10/18 0:00:00
不是你与人大代表所签协议如何,关键需看你与房屋的出卖人就房屋 的办证费用是如何约定,如有约定,依约定,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,则由 出卖人承担.
回复者:律师
2006/10/20 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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