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前几天已经咨询了几个问题?也得到了您的帮助(我已结婚6年并
有一个女儿,因与丈夫的感情不和,现在在闹离婚,我们现住的房子是在结
婚前以我丈夫的名义买的,但是是两个人一起出的钱.并且他在外面投了
资.假如离婚的话,房子和他在外面投资的我能平分吗?若能平分的话,我要
有什么证据吗?需要你们的帮助,谢谢!)
现在我还想向您咨询两个问题?
1.假如在我还未向法院提出离婚协议书之前,我丈夫将在外面的投资处理
或转移了的话,我该怎么办呢?投资的时候只有一张收据且这张收据已丢
失了。我要怎么做才能够防止这一切的发生呢?
2.看了你们以前的答复,一般第一次法院是不会判离婚的,假如在第
一次判不离后还不到第二次的时间,我对我自己的人身安全不放心的话,
我能够用什么样的方法来保护我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