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先生:
您好!
我是一名在校的大学生,因假期回家,听说电信有百元包月上网的服
务,在简单咨询后,于7月16日开通ADSL上网包月服务,当时营业员并未
向我详细说明收费方法。只是简单告知一个月100元。待到今日(8月13
日),我去电信局想去注销ADSL服务时,竟被告之,上月已经收取100
元。并且本月也将收取100元,名目均为“因特网费”。他们电信的解释
为无论什么时候开通,哪怕当月只用一天都要收取全额费用。我想请问的
是,电信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?还有,营业员的对收费情况的不作说明是
否侵犯的消费者的知情权?这一百元是否可以拒交?
谢谢您了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