捷律网
法律咨询
找律师
法律知识
案例大全
律师案例
株洲何向前律师网
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
咨询电话:0731—225281818073391
网站首页
律师介绍
法律咨询
成功案例
律师文集
律师相册
联系方式
律师资料
何向前律师
所在城市:
湖南省-株洲市
执业证号:
180298120005
执业事务所:
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
地址:
株洲市天元区天伦西路86号株洲市总工会院内
邮箱:
lawyerhe@163.com
咨询电话:
0731—225281818073391
温馨提示:
1. 找放心律师,请认准“已认证”字样
2. 您可以在线提交问题咨询律师,如果事情比较紧急,请直接电话联系律师
3. 联系律师时,请说明“在捷律网找到您的”,以获得更好的服务
成功案例
律师文集
一对一咨询
2、银行存折为证据之一,但需其他证据相互印证,如仅凭该证据, 明显依据不足。 那么我把去年一年的工资清单全复出来,这部分是每个月实际发到了,而 另一本银行存折上的钱是年薪制中少发的一部份,两者合计作为证据应该 差不多了吧? 再问一下,他这个去仲载胜的可能性有多大? 最后,谢谢大律师细心的解答!祝您名生大增,财源光进!谢谢!
2006/8/12 0:00:00
1、非也,仍为同一(类、组)证据。需用人单位的发放工资证明、 同事的证人证言、工资结算证明、考核表、用人单位的自认等证据相 互印证。 2、如无充分有效的证据,应拖欠工资而言这个请求而言,很难胜 诉。 3、如是目标考核或项目承包的经济利益,则不属工资范畴。 4、建议请熟悉劳动法的律师代理,以利维权。
回复者:律师
2006/8/12 0:00:00
回复咨询
只有咨询人和指定回复人可以进行回复!
捷律网-
免费法律咨询
©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