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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向前律师
所在城市:
湖南省-株洲市
执业证号:
180298120005
执业事务所:
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
地址:
株洲市天元区天伦西路86号株洲市总工会院内
邮箱:
lawyerhe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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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律师 谢谢你的回复 这所民办学校扩建时 有关政府部门批示 资金问题自己解 决 该校没有任何抵押贷款 只能向亲朋好友集资 教学大搂盖建后才向银 行部门抵压了几十万 我不明白 为什么银行贷款可以起诉 而我们却有风 险 这所估价270万的学校 法院175万元卖掉了 现在资不抵责 明办教育 法58条上说 资不抵责时 由法院组织清算 我想问你的是 集资款能不能列 入清算范围
2006/4/26 0:00:00
1、法律上有障碍,集资款不是债权,不是借贷款,是投资关系,不 能列入该学校所欠的债务范围。 2、集资是经营行为,实际上集资人可视为学校的股东,而股东投资 是有风险的。 3、即使该集资款列入学校的债权,但充其量亦是一般债权,不能优 先受偿,因学校已资不抵债,故一般债权能获得清偿的可能性很小。
回复者:律师
2006/4/26 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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